拟对1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国际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5款 “国际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退学处理:(1)未按学分制要求完成学年最低学分;(2)在校最长学习年限6年(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3)休学期满前2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复学申请经审查不合格;(4)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疾病、其他不在保险公司保险范围内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5)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超过2周,或一学期内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累计超过60课时;(6)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未注册且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7)学校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中第5项之规定,拟对未请假离校连续超过2周且逾期未注册的国际学生AGBEKOR PRINCE EDEM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告如下:
姓名 |
护照号 |
类别 |
专业 |
原因 |
AGBEKOR PRINCE EDEM |
G1313469 |
学历生/本科 |
工商管理 |
未注册未报到 |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
国际学生本人如对该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请复核;超过公告期的,国际教育学院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国际学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联系电话:0737- 4628138。
特此公告!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