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
双方在如下方面开展教育合作与学术交流:
1.双方积极开展学术及科研合作。
2.湖南城市学院遴选在读学生到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一学年(每学期大约四个月授课时间)的交流项目,按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标准进行培养,双方学分互认。
3.澳门科技大学同意接受湖南城市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读其硕士学位课程。